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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店付了钱,是否可以要回款项

发布时间:2026-06-14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店铺转让未签合同能否要求退回转让费?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分析。《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:“当事人订立合同,可以采用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。书面形式是合同书、信件、电报、电传、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以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,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,视为书面形式。”本案中,虽未签书面合同,但双方若有口头约定且已实际履行(如受让方支付转让费、转让方交付店铺),口头合同即成立。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: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”若转让方未按口头约定履行义务(如未交付约定设备、隐瞒店铺问题),受让方可主张违约并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转让费。反之,若无违约且合同已履行,要求退回转让费缺乏法律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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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铺转让未签合同要求退回转让费,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会影响处理结果:1.转让方是否获得店铺出租方同意:若转让方未经出租方(房东)同意擅自转让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,转租合同可能无效。此时受让方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,要求退回转让费。但如果出租方事后追认(如与受让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),转让关系有效,受让方要求退回转让费的主张将难以得到支持。2.受让方是否实际使用店铺并获益:若受让方已实际接收店铺并经营一段时间,即使未签合同,也可能被视为以实际行动履行了转让合同。在此情况下,若受让方无证据证明转让方存在违约行为,要求全额退回转让费的可能性较低。例如,受让方经营店铺半年后以未签合同为由要求退回全部转让费,法院可能考虑其已实际获益,仅支持部分返还或驳回诉求。3.转让费是否包含违法违规内容:若转让费中包含法律禁止的项目(如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特许经营资质),该部分费用约定无效。受让方可主张该部分费用返还,但合法部分(如装修、设备补偿)仍需按实际情况处理,可能导致无法全额退回转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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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铺转让未签合同的情况下,处理转让费问题时需避免以下常见错误操作,以免影响自身权益:1.未保留关键证据:部分受让方在支付转让费后,未妥善保存转账凭证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导致后续主张退回转让费缺乏依据。例如,仅通过现金支付且无任何收据,转让方否认收到费用时,受让方将难以举证。2.擅自终止履行并要求退款:在未与转让方协商一致且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,受让方擅自停止经营或搬离店铺,并以此为由要求退回转让费,可能被认定为自身违约,不仅无法退回费用,还可能需承担对转让方的赔偿责任。3.拖延维权时间:认为没签合同就无法维权,或因怕麻烦而长期拖延处理,可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(一般为三年),导致丧失胜诉权。即使转让方存在过错,也可能因时效问题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转让费。若你已出现类似错误操作或担心权益受损,建议尽快联系我,我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补救建议,帮你避免损失扩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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店铺转让未签合同能否要求退回转让费,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。以下从不同情形为你详细分析:1.若双方虽未签书面合同,但已通过口头约定明确转让费包含的具体内容(如装修、设备、剩余租期使用权等),且受让方已实际接收店铺并经营,通常视为转让关系成立,退回转让费难度较大,但可举证证明转让方存在违约行为(如未如实告知店铺产权瑕疵、租赁限制等)要求部分返还。2.若未签合同且未实际履行(如受让方未支付转让费或未接收店铺),双方转让关系未成立,受让方可主张返还已支付的费用(如有)。3.若转让方存在欺诈行为(如虚构店铺盈利状况、隐瞒即将拆迁等重大事实),即使未签合同,受让方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主张撤销转让行为,要求全额退回转让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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